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(fā)布《2025年關稅調整方案》。《方案》有序擴大自主開放和單邊開放,調整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和稅目,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。
專家和業(yè)內人士表示,此次調整降低了部分原材料、藥品、設備及零部件等的進口關稅,并對協(xié)定稅率、稅則稅目進行調整,有利于增加優(yōu)質產品進口,擴大國內需求,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,扎實推動高質量發(fā)展。
2025年科學儀器調整的具體內容: 《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》中,列出了稅則號列、商品名稱、2025年最惠國稅率和2025年暫定稅率,涉及包括數字化X射線攝影系統(tǒng)平板探測器、X射線斷層檢查儀專用探測器、X射線斷層檢查儀專用閃爍體、準直器、X射線斷層檢查儀用高壓發(fā)生器(功率不低于100千瓦)、用于90章下列環(huán)境產品,包括太陽能定日鏡、其他測量海洋、水文、氣象或地球物理用儀器及設備,測量、檢驗液體流量或液位的儀器,測量、檢驗壓力的儀器及裝置,稅目90.26中其他稅目未列名的液體或氣體測量儀器及裝置,氣體或煙霧分析儀,色譜儀和電泳儀,使用光學射線(紫外線,可見光,紅外線)的分光儀、分光光度計及攝譜儀以及其他理化分析儀器及裝置,用于測量、記錄、分析和評估環(huán)境樣品或對環(huán)境的影響的理化分析儀器及裝置,檢鏡切片機,輪廓投影儀,光柵測量裝置,其他光學測量或檢驗儀器和器具,測振儀,手振動儀,具有可再生能源和智能電網應用的自動電壓和電流調節(jié)器,自動調控流量、液位和濕度的儀器,且在其他稅目未列名的零附件。